[中级国际贸易实务]运输包装上的运输标志精讲

发布者:石成玉发布时间:2015-11-26浏览次数:885

运输标志又称唛头(Shipping Mark)一般由3部分组成,即主标志、目的地和件号。

主标志通常由收货人简称、简单的几何图形、买卖合同、信用证或发票号码等构成。

目的地表明货物最终要运抵的地点,通常是港口(也包括空港等)。但是世界上有很多同名港口,例如Boston,美国和英国均有,为防止混淆出错,最好同时标出国名。在货物需要通过转运的情形下,有时唛头上还要注明转运地点。例如:Tokyo VIA Pusan(在这里,东京是货物的目的地港,而釜山则是转运港,是货物中途的暂时停留地)唛头上显示目的地港,主要是为了物流分拨货物上的方便,不至于犯大错把货物发错城市,我国国内卡车跑长途货运,货物木箱上常见用粗记号笔写上诸如“昆明”字样就是同样的道理。主标志显示简单的几何图形也是为了通过直观方式让物流服务商(包括一线操作人员)和收货人更容易辨认自己的货物。

运输标志当中的件号主要用来说明一批货物的总包装件数、本件货物的编号或是整批货物与本件货物的关系。例如某批货物共计60件,有三种不同规格,每一种规格20件,那么运输标志上的件号就可以表现为3组,即:

NOS. 1-20

NOS. 21-40

NOS. 41-60

当然,在这笔贸易的单证上的唛头,件号只要显示为NOS. 1-60即可。

如果情况更复杂一些,一批货物有60箱,每一箱的包装方式和品种规格均不相同,则可采用顺序件号的方法,也就是在货物包装上分别用C/NO.1;C/NO.2;……C/NO.60或者C/NO.1-60;C/NO.2-60;…… C/NO.60-60的表示方法,后一种方法说明了整批货物的总件数和本件货物号码的关系,如C/NO.2-60中,C是Carton纸箱的缩写,2-60中的60表明货物共有60箱,2表示本箱使其中的第二箱。实际业务中,我们有时也会在合同、订单上的唛头式样中看见这样的表示方法“ C/NO.1-up”,这里的up通常表明包装件数待定,也就是在货物装运时可按照实际情况确定,当然,在实际的纸箱上的唛头里,就不能再用这种不确定的1-up来显示件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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